看书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67章 棒槌(第1页)

“飞走了,快抓住它。”

几个采药人都有些着急。

这人参鸟对别人来说,就是其貌不扬,抓来吃还嫌肉少的一只普通鸟,但在采药人的眼中,那就是宝贝,稀世奇珍,摇钱树一类的存在。

也难怪他们会这么在乎了。

不过吧,他们采药在行,抓人参鸟就不一定了。

尽管他们很想抓住人参鸟,但还是眼睁睁看着它飞走了。

最后只能遗憾的回到队伍里。

期间徐清风也没有出手帮助他们。

这些采药人也没有求徐清风出手啊。

所以没有必要。

帮他们抓住了人参鸟,对方也不会感激的。

现实里有很多类似的情况。

再者,徐清风跟他们的关系只是萍水相逢,连雇佣关系都算不上,当然也就不会过于热情了。

这些采药人不知道的是,人参鸟飞走后,过了不久,便被蹲在一旁的老鹰给抓住了。

老鹰抓着人参鸟,直接飞回了空间在现实里的那个据点。

将人参鸟给扔了进去。

这段时间,老鹰的智商也突飞猛进。

而且还会察言观色,审时度势。

刚才徐清风等人对人参鸟品头论足,加上几个采药人那想要抓住人参鸟的样子,都被老鹰给看在了眼里。

所以老鹰才会如此笃定,这鸟肯定是主人需要的。

于是便有了刚才那一幕。

做完这一切,老鹰骄傲的抬起了头,下一秒,直冲天际,发出一声嘹亮的叫声。

仿佛在邀功一般。

不过对于此事,徐清风一无所知。

就算知道,估计也不会太激动。

寻找人参这玩意,又不是人参鸟的专属。

大灰才是这方面的高手好吧。

他此前听村里的老人说,人参鸟之所以能找到人参,是因为这鸟是以人参的种子为食物的。

所以通过它可以找到人参。

还有一种说法,那就是人参的传播,离不开人参鸟的帮助。

人参这种药材,它的落地生根,再到成熟,其实挺不容易的。

其中有一道工序便是需要人参鸟从中协助。

那就是,需要人参鸟将人参籽吃进肚里,然后经过体内消化,再通过排泄的方式,落地才能生长出人参。

监国太子  老姑爷  血色浪漫之我成了宁伟亲哥  老婆的初恋回来了  闪婚后,被病娇总裁任性宠  横推武道:开局获得龙象般若功  四合院我何雨柱是厨神  穿成娇软外室,把禁欲世子撩疯了  三国:最狠世子,曹操求我别杀了  音驹家的全能经理  怀君属秋夜  听说我喜欢他[校园]  快穿之男神请讨厌我  灵异时代,我以鬼怪为食  不小心创亖了娇妻系统  斗罗,我哆啦A梦,千仞雪宠上天  火影:不小心开启玄幻大世  [排球]乐于助人的古森同学  千纸尽(双重生)  女配剧情攻略  

热门小说推荐
倾世狂妃:帝尊,慢慢撩

倾世狂妃:帝尊,慢慢撩

前世,她所托非人,救治族人惨遭围剿剜心。重回人世,她势要亲手灭渣男,救族人,称霸天下。修炼废材?左手炼丹右手御兽,嚣张虐渣强势打脸。丑颜自卑?紫衣飘逸倾国倾城,高调退婚睥睨天下。他是冷漠无心,清风霁月的帝尊,而独独对她魂族的定魂针,借来的,送你。兽族的彩风衣,偷来的,给你。神族的神器,抢来的,任你拆。各族众人嘴角抽搐,...

都市战王奶爸

都市战王奶爸

陈家天骄,曾经傲视绵州。树大招风,被人算计,染上污名,背上黑锅。逃脱后,建功立业,被封龙国第一异姓王。第一战神位,龙国最年轻的战神。曾经一切仇敌,颤抖吧!...

我是幸存者

我是幸存者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风姿物语

风姿物语

暴风的前兆,即将撼动整个风之大陆!场内幕重重的婚礼,引来各方人士觊觎,令暹罗城成为七大宗门明争暗斗的角力场。胸怀大志的兰斯洛剑术卓绝的花次郎神秘多智的鸿五郎和混水摸鱼的天地有雪,乘着这股暗流,或有意,或无心,在因缘际下齐聚暹罗,共同掀起冲击风之大陆的滔天巨浪。被后世史家冠上我意王尊称的男子,兰斯洛,在风之大陆史上留下无数丰功伟业,他的王座在鲜血与火焰中闪烁生光。异世界奇幻冒险钜作,兰斯洛王传奇故事,正式从这里展开!藏书前传—太阳篇月亮篇星星篇陨星篇银河篇外传—梅之卷黑姑娘爱菱篇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