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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患者。。。。。。他打从心底厌恶着这个称呼。
这个称呼宛如在他的人生上打上标签一样,不由地令人大声悲叹着,为什么自己不得不背负着这个受诅咒的称呼。
自从意识到这个称呼是为了区分开正常人类和不正常人类时,他无时无刻都在讨厌着,憎恨着这个称呼。
就像是在说他的精神有问题一样。。。。。。。。
只要姐姐在身边的话,他根本就没有精神问题,所以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类而已。
为什么要被称为js患者啊?是因为体内的js细胞?还是说暴露在外的jt细胞?
不,这些应该都不是主要理由,理由是懂得。
“。。。。。。。姐姐。。。。。你到底在哪里啊?”
一边甩着脑袋像把脑中乱七八糟的事情给扔到一边去,一边眼神疲惫地盯着不远处的写字楼,因为事情一直都没有进展的原因,他的心中感到了一阵失落。
虽然他只是一个十岁的小孩,但是内心所想的事情却要比许多大他几岁的人还要来得成熟。
尽管他内心深处讨厌着这些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一直在身体里分裂着的js细胞和jt细胞,但是也正多亏了这些细胞,他才有可能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找到姐姐的蛛丝马迹吧。
灵敏的嗅觉。。。。。。这是这些细胞所赋予他的能力。
虽说他并不能做到像姐姐那样让jt细胞在皮肤上渗透出来,但是因为js细胞的缘故,他那十岁的身体得到了强化,身体素质大大地高于同龄人。
js细胞。。。是让一名普通的人变为js患者的罪魁祸首。
就算是像他那样的小孩,只要身体里拥有着js细胞的话,身体素质就会得到跨越性的提升,其拥有的力量能轻而易举地击倒一个成年男人。
所以,可不要因为他的外表而被迷惑了,他可是一名能轻松解决军人的精分患者呢。
“唔。。。。这边也没有姐姐的气味。。。。。”
一边仔细地在大街上嗅着气味,一边灵巧地穿梭在人群当中。
微微皱起眉头的谭青成,不由地叹气着。
现在自己所做的事就像是大海捞针,徒劳地做着无用功而已。
但是,他不想放弃,也未曾打算就这么回去,对于他。。。。。。十岁的谭青成来说,姐姐就是他的精神支柱,要是姐姐不在了,那么他的自我就会被那时不时涌上心头的黑暗所吞噬吧。
不要,他已经不想再失去家人了。
无论是多么渺茫的希望,无论是多么细微的线索,他都会拼尽性命地去找,直到姐姐再次出现在他的眼前。
要是姐姐真的不在了。。。。。。。。。
不能这么想,姐姐一定还在,她应该只是受了重伤没办法回去而已。
无论如何,我都要找到姐姐。
一边消除了自己的动摇,一边再次坚定了自己的想法,谭青成在这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来回徘徊着寻找着他所牵挂着的姐姐。
。。。。。。。。。。。。。。。。。。。
天色渐渐暗沉下来了。。。。。。。
啊啊,真想快点回去酒店好好地坐下来啊。
虽说今天是最后一天,明天就要坐列车回去了,但是双手上所传递过来的重量却让我不由地咬起牙来。
为。。。。为什么这么重啊!
此时此刻,我真想忘乎所以地呐喊起来,但是面对着班长那担心的视线,无论怎样我都没办法喊出来呢。
“没问题吧?诺黑同学,拿着这么多的东西”
“啊哈哈,没事,我还能坚持住啦”
一边勉强地露出笑容来打消班长对我的担忧,一边吃力地忍受着手掌被购物袋所摩擦所产生的疼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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