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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一章 范进的奇耻大辱(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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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天边泛起了鱼肚白。

范进走出帐篷,便看到拿着刷子正在刷洗战马的多兰。

这次征讨河套,三娘子是主帅,老把都则是先锋。这是三娘子就任济农的第一仗,也是一场大战,疏忽不得。不但要胜,还要胜得漂亮才行。由于三娘子亲征,多兰就得留下来,坐镇大板升城。虽然出阵得事不需要多兰负责,但是她半点不比战士来得轻松。每天晨起刷洗战马,准备战具,带着一支亲随女兵穿着一身铁甲在城里巡逻,总让人觉得她才像是即将挂帅出征得那个。

看着她忙碌的样子,范进不解地问道:“你不需要出阵,为什么也搞得那么紧张?”

多兰依旧在刷马,并没有看范进。过了好一阵,才冷冰冰的回应道:“因为我要让牧民感觉到亲切,知道我不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头人,而是和他们同甘共苦的姐妹。城里所有人都在为战争做准备,即使不出征,也要为战士准备食物,伺候牲口,我当然也不能例外。再说,姑妈离开后,我要坐镇草原,为姑妈做好后盾。草原不是大明,养尊处优的人,是得不到尊敬的。”

范进此时已经走到她身边,伸手想去拿刷子,多兰却一下子把刷子藏在身后,瞪了他一眼道:“你被牲口踢死谁负责?这马脾性大,刷的不舒服就要伤人。你回帐篷里接着睡去,这没你的事。”

“我只是想帮你。”

“我不需要别人帮!再说你能帮我到什么时候?过几天不还是要走?既然是要走的人,就别做戏,回去睡觉!一会姑妈要找你去射黄羊,你别忘了时辰。”

她和范进相处的态度,一直就是如此。其实多兰并不是一个如此高傲冷漠的性子,在草原上她的人缘不错,是出名的和善而又活泼的姑娘。只不过在范进面前,她始终就是这么一副冷脸。她会按照草原的习俗,准备饮食伺候丈夫,但就是没有好脸色。可是从她私下藏着范进的文稿,以及以丢了为名,私下藏的一件范进的衣袍来看,又不是对这桩婚姻持反对态度,最后只能归结为:傲娇。

眼下并没有多少时间给范进拿来融冰,教训这个傲娇妹子,随着土默特点兵,他也该考虑返回山西,继续自己的工作。

这次出征河套,其实是范进与三娘子共同会商的结果。原本前后套都是大明领土,时移世易,如今都已经不在掌握之中。原本建立的哈密卫,也早就被吞并。嘉靖年间曾经有人提议过复套,但是大明的国力达不到,再者说即使真复套成功,也没法建立有效的行政管理。这个提议最终以首辅和三边总督被皇帝斩首告终,这件事也就没人再提。

河套地区的重要性不仅在于水草丰茂土地肥沃,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其地理位置十分关键,属于大明和西域来往的咽喉。如果可以把这条路打通,就能恢复上古的丝绸之路,让山西、陕西等地商人可以直接和外藩进行贸易。其实在明朝初年,这条路依旧通畅,包括蒙古人在内,都能通过丝绸之路与大明互相贸易,换取生活或军事物资。

只是在河套地区失守,明朝西北的控制力衰弱,加上吐鲁番国的崛起,让这条丝绸之路逐渐荒废。范进这次借扶三娘子上位,目的就是要把这条丝绸之路重新振兴起来,让大明的物资可以出现在西北各部落,乃至更遥远的番邦诸夷。西商、晋商可以通过这条路,获取巨大的利益。

想要在未来让晋商继续发挥九边物资供应人的作用,并且不再垄断粮食市场,必须得给他们找出足够的利益来源。不能因为明朝或是边军的利益,就要求这些晋商过苦日子。这种想法的结果,注定是让两方对立,那就不符合范进的需要。是以,这条路对于山西乃至九边的商业布局,都有巨大意义。

河套的火筛等部落其实也是土默特这个大概念下的小部落,原本火筛对于俺答非常服从,有令必行,两方的关系也比较融洽。可是火筛并不是一个亲明人士,对于整个河套的部落来说,最有利的生活方式,还是在春秋两季掠夺大明,依靠战争红利,度过其余的季节。马市之类的事情,他们不喜欢,也认为经商比不过明朝商人,只会自己吃亏。

是以他们并不喜欢三娘子,也不愿意接受一个女人的指挥。在扯力克死前,火筛部落就已经和察哈尔开始来往。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火筛未必是想谋反,也不希望察哈尔吞并土默特,最多就是想要三娘子下台,土默特部落能够按照传统方式生活,而不是做大明的附庸。

他这种想法不能算错,但是不能允许。从制造劫粮冤案之前三娘子就已经开始做战争准备,要对火筛用兵。

十万大军远征河套,之后就准备对吐鲁番发动攻击。未来的三到五年之内,土默特的触角将伸向吐鲁番、乌斯藏,未来的土默特规划将是一个拥有数省疆域的庞然大物。而体制上也将从松散的部落联盟,变成权力更为集中的济农制,各部落的管理权很大一部分被收归上层,令行禁止,不能再各行其是。

对于这些习惯自己称汗的头人来说,要做到这一步当然不是容易的事,可是在这次出征之后,情况就很难说。

“火筛这些年积蓄颇丰,加上河套水草丰茂,有这个做吸引力,那些头人愿意出兵。吐鲁番王多有珍宝,这些年又靠着占有商路发财,也是头肥美的羊羔。对他们用兵,部落不会反对,前提是必须打赢。”

弓弦松动,一支利箭射出,奔跑的黄羊应弦而倒。两骑快马从黄羊死尸身边跑过,对于猎物却没人在意。

此时已是旭日高升,头戴宝冠身穿红衣的三娘子,在阳光映照下,周身沐浴在金光之中,确实有几分像是画中法力无边能给草原带来无穷福祉的菩萨。范进骑着白马紧随在后,他的骑术在水准之上,但也只是水准之上而已,比起三娘子这种马膏药,就差了一天一地。三娘子有意看他笑话,把马往草丛等危险地方带,范进就只能紧抓着缰绳,脸色少有的严肃。

他们两人由于现在有了多兰的关系,往来更方便,算是有了个护身符。加上各自身份的问题,都知道他们射猎只是幌子,肯定是要谈正事。所以扈从只是远远的跟着,不敢靠近。此时两人放开马,周围就只是如茵绿草,看不见人。

三娘子跑得正急,忽然一把勒住坐骑,胭脂马一声长嘶站住,范进连忙勒马,坐骑前蹄高扬人立而起,范进连晃了几晃,总算坐稳当,三娘子却已经在马上笑得前仰后合。

范进没好气道:“尺有所长寸有所短,我是南方人,天生不会骑马,有什么好笑的!有本事我们比划船!”

“好啊!”三娘子笑了一阵,甩蹬下马,伸手取下了自己马上的套马杆。“我很想去江南看看,但是没有向导,我一个蒙古人怎么认识路。如果你愿意给我当向导,我就去江南还有广东看看,看看水乡是什么样子,再看看真正的大海。到时候你来教我撑船。”

范进也下了马,见她又拿下自己马上的套马杆交叠插在地上,不解道:“这是什么意思?”

“免得打扰。我们要说事情,不想让人坏了兴致。”

说话之间,三娘子已经盘膝坐下,那一身衣裙并没成为累赘,反倒是增加几分气势。范进必须承认,虽然多兰年轻,但是说到相貌和魅力,实在是远远逊色于三娘子,就在风度上,也多有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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